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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原标题:浙江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记者从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截至3月15日,浙江市县部门和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已完成制定。至此,浙江市、县、乡三级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

  按照省委“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先不宜后,确保改革质量”的总体要求,2018年10月23日,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将市县乡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一并动员部署,要求市县党委提速有序推进改革。当年12月12日,省委印发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以清单形式列明了市县两级需要对应调整设置的规定动作。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对标看齐,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抓机构改革进度,就是抢浙江发展机遇。据介绍,各地提前谋划、部署、沟通,提前梳理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为迅速开展“三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12月28日,11个市、89个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批准全部印发。2019年1月30日,所有市、县(市、区)部门机构组建挂牌、班子配备和人员转隶到位。春节后,各地全力冲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市县工作专班实行一体化运作,实时联动,同步推进。3月4日,衢州率先完成市县乡“三定”工作,温州、绍兴、台州等地紧随而上。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526个部门,89个县(市、区)3128个部门以及1375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三定”工作。

  本次机构改革是对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市县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得到有效落实,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机构承担辖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职责,便民服务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成为基层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平台。

  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省、市、县三级均以不同形式设置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省级和11个市、80%的县(市、区)设置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地还结合实际设置了一批特色机构,如杭州市和宁波市分别设置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温州市设置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湖州市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嘉兴市设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绍兴市设置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金华市设置金义都市区共建办公室、衢州市设置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舟山市设置海洋和渔业局、台州市设置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丽水市设置林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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