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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出台“基层减负12条” 力戒形式主义

  原标题:我市出台“基层减负12条”

  日前,衢州市出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大力精简文件、严控会议数量、健全大督考体系和更好服务基层四个方面,明确12项具体举措,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真正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精力用到抓工作落实上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大力精简文件、提高发文实效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减少30%—50%,市直各单位也要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压减文件数量。推广钉钉办文,能通过钉钉平台进行的工作部署、发布的会议活动通知,不印发正式文件或通知;能通过钉钉平台请示、报告、征求意见的事项和文稿,不印制书面文稿。切实转变文风,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地各单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请示报告要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同时要规范发文程序。

  在加强会议统筹、严控会议数量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全市性重要会议的统筹,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减少30%—50%。严格执行“周二无会日”制度,每周二一般不安排全市性会议活动,保障时间下基层开展“三服务”活动。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间,一般性工作部署类会议,不超过90分钟。提倡运用网络视频、“浙政钉”等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在督考方面,将发挥大督考专班统筹作用,每年制定督考工作计划,精简考核内容程序并减少各类工作留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得把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成立领导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机构牌子和制度上墙、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不得把电话访谈、网络投票、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硬性考核指标;不得把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开展的评估评选结果作为考核依据。日常工作中,一律不得要求基层通过QQ、微信、钉钉、专用APP等载体即时打卡晒成绩。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规范基层事项,坚持严管厚爱,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厘清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边界,不得随意向乡、村两级摊派或转嫁任务,严格落实村级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要将面向群众办事类APP和政务办公类APP进行统一整合,市直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不得向基层强制推广关注和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材料。严格执行评比创建活动准入制度,市直单位不得擅自要求基层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市委、市政府将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核查督查。对违反相关要求的,广大干部群众可进行监督,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相关问题:①市委办(市大督考专班),电话0570-3080726,邮编324000;②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570-3081363,邮编3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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