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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 力争摸清沿江污染源

  为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 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以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和太湖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排查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太湖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原则上长江干流排查范围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太湖排查范围为湖堤轴线外延2公里。

  《方案》要求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推开相结合"方式,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长江干流江苏段及太湖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陈超 郭艺 夏敬栋 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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