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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程音像记录

  为促进江苏省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省政府近日出台《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公示"】

  根据《方案》,我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必须在执法决定作出后,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做到"谁执法谁公示"。

  【查封、强拆等执法全程音像记录】

  《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涉重大公共利益要进行法制审核】

  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方案》进一步规定,江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将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省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应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高涵 张正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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