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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接受服务 上海闵行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开庭

  原标题:敲墙团伙勾结物业人员强迫业主接受服务 闵行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开庭

  2019年5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海军等5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该案系闵行检察院指控的该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该案由闵行法院副院长朱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闵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等经常在沪从事小区垃圾清运、敲墙、钻孔等业务。2017年7、8月,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获悉闵行区某小区即将交房并由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遂以送礼等方式约请该公司经理章伟栋(另案处理),意图承揽该小区建筑垃圾短驳清运业务。

  2017年10月20日,经章伟栋同意,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借用某公司的名义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等人为该小区提供建筑垃圾短途驳运服务。同时,章伟栋将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介绍给时任小区客户服务部主管的被告人李青。嗣后,被告人袁宗仁纠集同乡被告人杨钦兵、袁宗科等人至小区借机共同从事敲墙、钻洞业务。

  同年12月初,业主陆续开始装修,被告人何海军等四人即进驻小区开始垃圾短驳清运,并以此为机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通过被告人何海军或袁宗科驻守被告人李青物业管理办公室等方式获悉业主开始装修的信息,随后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杨钦兵、袁宗科单独或结伙,采用冒充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言语威胁、阻挠滋事、恶意举报等手段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牟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李青明知被告人何海军等四人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且业主反映和举报强烈,仍纵容被告人何海军、袁宗科冒充物业人员驻守其办公室,并提供业主装修报备信息和代为向业主发放名片等。

  2017年l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杨钦兵、袁宗科先后强迫该小区17户业主或业主聘请的施工队接受其敲墙钻洞服务,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1万余元。

  闵行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纠集被告人杨钦兵、袁宗科并勾结被告人李青,先后采用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敲墙、钻洞等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且已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

  闵行法院已于此前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事项及在案证据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就双方的一致意见和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

  当日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该案庭审将持续一天,择期进行宣判。(记者 叶松丽 通讯员 陈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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