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推行垃圾分类,一定要撤桶吗? 市绿化市容局:不能“一刀切”,撤桶只是手段之一,关键是要实现有效分类
随着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日期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加入垃圾分类的行列,也有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撤桶、定时定点投放。
垃圾分类也是近期的热门话题之一。市民议论的焦点在于:实行垃圾分类,一定要撤掉我家门口的垃圾桶吗?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扔垃圾吗?
部分居民乱扔垃圾
日前,一名上班族在其微信朋友圈贴了一张小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通知。通知上说,小区将把所有单元门口的垃圾桶撤离,设置3个垃圾投放点位,投放时间为7:00-8:30,18:00-20:00。“我每天早上6点多就要出门去上班,很难在晚上9点以前到家,看来以后要攒一个礼拜的垃圾,周末去倒了。”
新华路上一个小区,最近刚刚启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上午9点多,过了垃圾投放时间,投放点位的垃圾桶被撤走,居民把垃圾随地一扔了事。有居民说,“本来每层楼都有垃圾桶的,现在撤了,我们觉得不方便,垃圾只能随地扔了。”
静安区平型关路上一小区,最近也准备撤掉每层楼的垃圾桶。物业拿出方案,一开始准备小区一期、二期各设一个垃圾厢房,居民反对,于是改为每幢楼下设一个点位,每个点位放置干、湿两个垃圾桶,居民还是反对声一片。
杨浦区新江湾城一小区,推行定时定点投放一段时间,由于居民随地乱扔垃圾太严重,分类准确率也不高,在居民保证提高分类准确率后,垃圾桶又被放回了居民楼前。
诸如此类觉得撤桶、定时定点扔垃圾不方便的抱怨近期在网络上不少,由于错过投放时间,或者没有错过投放时间,就是不愿意多走几步路去垃圾投放点位而随地乱扔垃圾的情况也在一些小区上演,物业、居委会都觉得“头痛”。
撤桶不能简单“一刀切”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定要撤掉垃圾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吗?
对此,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但没有规定推行的时间节点,各小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近期,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了《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其中写到:本市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作为补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导则》建议,住宅小区可按照每300-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原则,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
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4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上午及傍晚两个时间段)。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
定时定点投放点设置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房位置,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应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点位、投放时间及其他要求等。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处长徐志平表示,不能简单的把撤桶看做是撤销原来楼层或者分散点位的垃圾桶,不能把它作为一个物理性的归并,而是应把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进行广泛宣传,居民、物业、居委会充分沟通,结合小区情况,制定合理的定时定点投放方案,“如果能够做到垃圾可追溯、可监管,不撤桶也能够推进垃圾分类,我们认为这也是可行的,关键是分类实效能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撤桶等都是手段,目的是提升垃圾分类的实效。”
记者采访过多个垃圾分类较为成功的小区,有的是严格的定时又定点,比如静安桂花园小区;有的是定点,但不定时,比如静安的包运大厦。
无论是既定点又定时,或者只定点不定时,肯定都是比原来扔垃圾不方便,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适应,不能说100%的居民都能准确分类投放,至少是逾八九成的居民可以按照小区规定、准确分类投放。
诚如静安桂花园一名居民所说,那些抱怨的居民实际都是没有从内心想把垃圾分类这件事做好,如果真想,总有办法可以克服困难。
徐志平表示,垃圾分类是一场革命,推进这项工作不能“一刀切”,既要坚定不移,也要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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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定时定点可以分“三步走”
在《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中,提出了定时定点制度实施规程,供各小区参考。
■准备期
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组建小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推进工作小组。通过实地勘察、问卷调查、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社区基础情况调研,掌握小区垃圾投放点设置、日均各类垃圾产生量、垃圾收运方式、居民垃圾分类开展意愿、居民定时定点投放接受度、保洁员及志愿者配置等现状,确定实施方案。
■实施期
首先,要配置分类设备。接着,要广泛宣传告知。
定时定点实施初期(至少三个月),工作小组落实每个点位1-2名志愿者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要求志愿者做好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工作小组组织监督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者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保洁员应做好分类收集及驳运,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在撤桶并点的定时定点方案实施初期,工作小组协调物业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定点定位、误时投放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
接下去,要定期分析评价。工作小组应建立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评估推进成效,做好经验归纳、问题汇总,提出应对措施、整改建议。
此外,还要平稳引导过渡。定时定点制度实施初期,可根据定时定点方案意见征询期间居民对方案的意见统一程度,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按照不同情况,做好过渡性引导工作:原地面楼栋前或几幢楼之前设置投放点的住宅小区,在做好居民宣传承诺基础上,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数量比例应等于或少于定时定点点位数量;原楼层内设置投放点的住宅小区,可保留全部或部分楼层投放点,通过约定承诺等方式,引导居民分类后楼层投放,对约定期间内未分类的楼层,逐步撤桶,实施集中定时定点投放。
■维持期
首先,要转变值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可根据定时定点制度推进成效,逐步减少志愿者值守、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小组应通过先进表彰、社区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通过绩效考核等考评手段,确保工作小组各成员及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
此外,要定期实施评估。工作小组应定期开展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当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切实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记者 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