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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5月30日印发并试行。全省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有效促进律师与法官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与法官相互评议包括整体评议、个案评议和互派代表评优评先等。整体评议机制由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视情自行组织法官、律师代表,分别听取对方对自身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整体评议报告;个案评议机制实行“一案一评”,以案件网上办理流程为载体,对有律师参与诉讼或执行的案件,由承办该案的律师和法官根据自愿、实名、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在线勾选等方式相互评价,主动接受对方监督等。

  律师和法官互评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互评为主。省高院设立全省统一的律师和法官在线互评通道,以飘窗、弹屏、扫码等方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承办律师和法官进行自动提示,方便律师、法官进行个案评议或填写意见建议。

  据悉,律师和法官互评的数据、信息将由省高院政治部、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统一管理。涉及外省律师的由省司法厅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反馈或协调处置。评议数据将作为员额法官案件评查、年度考核、晋升晋级、评优评先以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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