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 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一千亿
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一年来的发展成效如何?
8月21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了解到,一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金融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受理案件6600余件 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
2018年10月18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案标的额1.2亿元的质押式证券回购案件,敲响了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槌。一年来,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案件主要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等。
一年来,金融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确立裁判规则,包括全国首例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件,全国首例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证券从业人员操纵亲属账户炒股不服证监局高额罚款的金融行政处罚案件等,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取得良好效果。
对标国际标准 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把上海金融法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金融专门法院。”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一年来,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出了包括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五大工作举措。
为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上海金融法院制定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监督证券监管机构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制定了23条具体工作举措。
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对照世界银行评估标准,加强与“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相关的工作,举办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金融审判与投资者保护”为主题的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共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上海金融法院还建立金融风险识别、处置、防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信息反馈。今年,已发出司法建议7份。
推进司法改革 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8年10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五家金融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签署《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实现涉金融行业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覆盖,并通过在线调解,网上网下无缝对接,已成功调处298起纠纷。
随着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群体性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持续增长。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年来,已经受理了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群体性证券侵权纠纷。
为妥善化解群体性证券纠纷,上海金融法院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优化证券纠纷诉调对接模式,全力推进以示范判决为基础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规定》发布后,上海金融法院在一起近千名股民起诉索赔一上市公司约1.69亿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群体性纠纷中,依职权选定示范案件,并在庭审中就投资者损失核定引入第三方专业辅助支持。案件判决其中最多的一名投资者获赔18万余元。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我们将秉持中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初衷,不负使命,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最高法院和市高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战略意识、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