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最高或可获1000万元资助 项目实施中将为科研人员“减负”“放权”
省科技重大专项最高或可获1000万元资助;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最高或可获200万元资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方案)决策调整权;项目实行全周期网上办理……8月27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与《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初稿)》,公开征求意见。
省科技重大专项最高或可获1000万元资助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将采取“专项+项目”的实施方式,对重大“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可下设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根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省科技重大专项将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公开竞争类项目,单个项目省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定向委托、定向择优或招标揭榜类项目,单个项目(含下设课题)省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单个项目省资助100万元以上的将可实行分期拨款、滚动支持,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此外,由企业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最高或可获200万资助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需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技术创新和公益性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持续科技支撑。涉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等研发和应用的高新技术领域。
根据《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初稿)》,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将实行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分A、B、C、D四档。省分别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
将为科研人员“减负”“放权”
两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都提出,在项目申报的评审过程中,将注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审核项目绩效目标、结果指标与指南要求的相符性以及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的能力和条件等。
同时,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方案)决策调整权。项目申报时,以申报单位提出的技术路线(方案)为主进行评审;项目实施中,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科研团队和合作对象,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相关备案手续作为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验收、审计等的依据。
此外,将对项目申报书、合同书、年度执行报告、总结报告、科技报告等材料中有关报表、信息进行整合精简,杜绝基本信息重复填报,减少佐证材料重复报送和纸质材料报送,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记者 刘畅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