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三角

首页>新闻频道>聚焦长三角

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为群众减轻负担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即日起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比如,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不需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申请工伤认定不需再提供“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证明”;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不需再提供“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时不需再提供“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这些证明或直接取消、或改为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核查、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确保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10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