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将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
办法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同时,办法明确了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建筑企业不得以应收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办法还规定建筑工人工资和工程款项应当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工资专用账户。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用工不满1个月的临时用工,应当在用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资。(报道 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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