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项举措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举措的通知》(下称《通知》),以七项举措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继续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保障专职社区工作者安全健康,落实好相关待遇是重点。《通知》明确,在保证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应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尽快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强制休息、坚决防止带病上岗,要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最大限度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在应急响应期内,各地应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对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可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提出,将加大评优激励政策,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专职社区工作者,对经受考验的社区干部,优先纳入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经推荐、公示等程序后可纳入后备干部人选等,也可适当提高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并重点向防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倾斜。
《通知》要求,对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加强容错免责保护。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社区工作者,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社区工作者,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