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排查防疫隔离点房屋安全
为确保浙江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以及其他公共房屋使用安全,3月8日,省建设厅发布紧急通知,立即开展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以及其他公共房屋的安全排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立即联系当地防疫指挥机构掌握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全部城乡房屋清单,在3月20日前完成安全排查,确保一处不漏。同时,启动其他城乡公共房屋的使用安全排查。排查中,要重点关注前一阶段暂停使用的各类酒店、商铺、文化馆、体育馆、教育楼、寺庙等城乡房屋的使用安全。对于符合安全鉴定情形的,必须委托进行安全鉴定,排查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存在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要立即启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通知强调,加强信息发布和报送,各地要及时发布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和其他公共房屋安全排查有关信息,接受咨询和投诉。在做好防疫隔离点和其他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同时,要按照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城乡危房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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