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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安徽促进经济发展“30条”都说了啥?

  记者从9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0条,重点涵盖五个方面。

  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意见》切实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例如,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标准减征“六税两附加”;按规定对防疫重点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在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方面,《意见》延续并丰富支持创新发展的财政激励等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产业基金、“借转补”、事后奖补等方式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强调,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优先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在发力供需两端方面,《意见》对扩大服务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支持外贸进出口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做出安排部署,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互促共进。

  打好三大攻坚战,《意见》提出,在精准脱贫方面,全面落实社保扶贫兜底政策,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家庭救助力度,坚决完成8.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任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合规多举措化解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依法依规完善排放标准和“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杜绝简单“一刀切”。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意见》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支持举措。

  据了解,这是安徽省连续第8年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0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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