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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全面完成

  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全面完成

  除高校、医院外,省属事业单位共设置三百五十三家,全部重新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实现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制定全覆盖。这次清理规范整合中,加大机构撤并整合力度,并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需要新设了4家机构。改革后,除高校、医院外,省属事业单位共设置353家,机构数精简41%,编制数精简34%,进一步规范了152家的规格、类别、职数。

  省委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全省党政机构改革完成后,紧抓机遇、乘势而上、走在前列,把事业单位改革作为党政机构改革的“姐妹篇”协同推进。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坚持一体推进,统筹谋划事业单位整合优化、清理规范等八大工作任务,按照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的目标要求,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编办、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有序衔接、平稳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截至目前,清理规范整合后的省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已全部印发。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优化业务板块,加强内部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再造,突出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在组织管理、业务运行、资产财务等方面的政事权限。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中明确不得承担行政职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得偏离公益目标从事经营活动。同时相应调整规范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形式,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单位定类和经费形式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理顺,结构布局得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省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撤并了7名及以下编制的“小散弱”单位,对职能弱化、职能交叉、重复相近的事业单位按大保障、大服务方向进行了整合归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重点进行精简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如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系统联动、陆海统筹、做大做强的思路综合设置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由21家精简整合至10家;省水利厅将所属事业单位从23家精简至13家以后,形成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御、水工程建管的全方位支撑。

  改革精简了行业领域机构设置。对省级机关部门所属的后勤服务中心,重新调整功能定位,明确后勤类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省级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在能改尽改、能撤尽撤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实行大服务保障。将省级机关所属干部学校并入高等院校,促进职工培训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推动行业“条条”单位与属地“块块”单位综合设置,将“条”管理的地方报社下放至地方,加快推动地方融媒体中心建设。同时以撤销、整体划转等方式清理国有企业集团所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在改革中始终把做深做细做通涉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放在第一位。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各项改革工作平静安静、衔接有序,实现了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据了解,我省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预计全省市县精简事业机构总数超过5000个,精简比例达22%以上,精简比例最大的杭州市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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