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政务服务方面的省级地方立法,条例将以立法形式固化江苏“不见面审批”等政务服务改革成果,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不见面办理。“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条例还特别规定限时办、就近办。”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介绍,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将办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待遇和其他福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就近办理;需要上报流转的事项,可以实行代办或者帮办,等等。对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依法需要实质审查、前置许可或者涉及金融许可外,开办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应当在5个工作日办结。
目前,我省正在推进“一件事”改革,对于企业和群众需到多个部门办理的相关事项,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一个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条例在这方面也有所体现。其中规定从商事主体设立、新生儿出生户口申报、婚姻生育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要求对各自相关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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