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再提高
昨天(5月22日),江苏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
《通知》明确,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也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10元调整至440元,每人每月增发30元。(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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