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4日讯(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吕倩倩)近日,浙江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信用”机制缴纳保证金,为建筑业企业减轻负担。
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防风险”的要求,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省建设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改革现行工程保证金制度,大幅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
工程保函将加快替代保证金。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到2020年12月底达到80%以上。
《通知》明确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降至50万元,履约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降至2%;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降至1.5%等。
据初步测算,通过这项改革,浙江省房建市政领域到今年年底可释放现金上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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