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成功出让农业“标准地” 破解农业三产融合用地难
浙江在线6月9日讯(记者 徐坊 许雅文 通讯员 韩明丽)“33.6万元,成交!”6月8日上午,浙江省首块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成功挂牌出让。日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挂牌出让693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最终,安吉盈元家庭农场以33.6万元拍得这块土地38年的使用权,双方当天签订了出让协议。
随着农业三产融合发展,越来越多乡村新型服务业在浙江乡村兴起,农家乐、农事体验、民宿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但是,新业态却遭遇了发展瓶颈。“在现实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很难取得建设用地指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金侃介绍,用地难、用地贵制约了乡村三产融合发展。
去年8月,湖州市出台了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的指导意见,拿出200亩用地指标用于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各区县政府按照1∶1配套保障,作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用地。了解这一政策后,安吉盈元家庭农场马上向鲁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了用地需求。
据了解,该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是借用工业“标准地”概念衍生而来,也是带着标准出让——亩均农业“标准地”应投资50万元以上、产值50万元以上;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15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户10户以上等。此外,申请者必须是有一定实力的农业主体,是区县级以上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等。
“同区域内的商服用地每亩近百万元。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这减轻了我们农业主体的资金压力。”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负责人朱仁元说。
据悉,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使用的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这意味着,村集体土地资产不减反增。截至目前,该市已为82个农业项目主体落实建设用地指标404.367亩。已盘活305.917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6.31亩是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预计可助推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4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