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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领导干部直播带货“划红线”

  近日,安徽省网信办在全国网信系统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公益直播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开展网络公益直播活动时的注意事项。

  《通知》要求,参与网络公益直播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把握角色定位,注意自身言行,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得参加任何非公益性质的活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出现任何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党政领导干部良好形象。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审核把关活动的每个环节,防止出现流量注水、销量造假、组织摊派等弄虚作假的问题,防止出现只注重形式而不顾实效的问题,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在程序方面,各地各部门主办网络公益直播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履行相关程序。

  此外,直播活动推介的产品,原则上应为带贫能力强的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认证扶贫产品,以及有利于提升地方形象、促进绿色发展的文化旅游资源等。现阶段主要推介因受疫情影响而滞销的农产品、有助于当地企业复工达产的相关产品等。主办单位要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加强产品的背景信息调查,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督促指导参与活动的相关单位、企业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通知》同时明确,主办单位要会同属地有关部门,督促参与网络公益直播活动的直播平台及相关单位、企业坚持公益性,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活动谋取商业利益,不允许虚构夸大产品特性,不允许将政府和领导干部形象用于公益活动之外的商业广告宣传。要指导平台加强直播互动环节实时管理,引导网民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海涵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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