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困难群众兜底生活保障
落实低保与扶贫衔接政策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12日 第 14 版)
日前,安徽省民政厅连同省扶贫办制定了《困难群众兜底生活保障政策指引》,要求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落实低保与扶贫衔接政策,延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及时将受灾、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政策指引》要求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经救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坚持整户施保。对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记者 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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