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焦扶贫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有群众反映,李某一家符合低保政策,为什么你们镇里没有通过他的申请呢?”近日,在安徽省寿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询问下,该县板桥镇民政所所长姚某表情变得不自然起来,“当时我没有仔细看他的申报材料……”
经寿县纪委监委调查发现,该镇村民李某的儿子患有疾病,妻子又要照顾儿子和年迈的母亲,家中仅李某一人外出打工,家中经济困难。因审核把关不严、应保尽保政策落实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姚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该镇重新审核了李某低保申请资料,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后,李某一家4口享受了低保。
集中整治应保未保、脱保漏保、应退未退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是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两项目两资金”是指扶贫领域危房改造与易地搬迁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以及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和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围绕这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分别深入联系包保的省辖市、重点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指导,相关纪检监察室强化对所联系地区和省直部门常态化、滚动式明察暗访、调研督查,细化整治具体内容,逐一明确整治重点。
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办理作为专项治理重要抓手,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对中央专项巡视交办和日常受理信访件,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优先处置,动态“清零”。对去年年底前未办结的扶贫领域信访积存件逐件包保到人、按期办结,实现“清淤”。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办理“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坚持见人见事,逐一复核排查群众不满意重复信访件。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还带案约访,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清仓”。今年1至7月,全省日常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共591起,同比下降61.8%;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54起,同比下降42%。
六安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在“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中,增加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农村人饮工程建设及管护方面突出问题“两个专项”行动。目前,已通过排查发现贫困户饮水不安全问题6户13人,均已及时完成整改。
“新仓镇鸣山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某、主任鲁某等人挪用了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资金……”今年3月,太湖县纪委监委接到一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交办件后,随即成立核查组。经调查核实,鸣山村“两委”存在未将扶贫贷款资金及时入账,坐收坐支,未按规定使用小额扶贫贷款资金,并将该笔资金部分挪作他用等问题。县纪委分别对该村多名村“两委”干部作出处理,其中王某、鲁某分别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将在持续严惩基层‘微腐败’的同时,着力推动联系地区、部门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尤其要聚焦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推动建立完善基层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为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坚强保障。”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7月底,安徽省共查摆“两项目两资金”问题4048个,已整改3859个;共查处此类腐败和作风问题491起8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0人。(记者 陈多润 通讯员 孙承柱 康绅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