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浙江省召开第五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公众关注的问题。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多国逐渐放开国际间人员流动,尤其随着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秋冬季来临,给疫情防控带来诸多新挑战。浙江省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求迭代完善常态化精密智控体系,全面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集中管控、医疗服务、精准处置、物资供应、科研攻关、精密智控、“三情”研判等能力,确保全省不发生大范围疫情扩散传播,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稳定。
浙江省现有315家医疗卫生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日最高检测量达29.1万管。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今年8月日均核酸检测7.1万人。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浙江省规定,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都应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大核酸检测服务。同时,明确对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结果应在4小时至6小时内出具,对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求12小时内出具,对“愿检尽检”人员应24小时内出具,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日检日清”。
此外,浙江省规定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童医院等,一律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发热患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闭环转运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而伴随疫情防控常态化,难免会出现散发病例甚至疫情小规模反弹。浙江省将在杭州、宁波、温州3市建设省级定点医院,各设区市至少确定1家至2家市级定点医院,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县级定点医院。
为防止新冠病毒可能借助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外包装等传播蔓延,浙江省以“浙冷链”系统为依托,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尤其是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食品的精准追溯。对今年5月1日后进口的冷链食品,要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
目前,浙江省在港国际船舶日均保持在400艘以上、在港船员8000余人,自4月以来累计完成1600余艘次、1.9万名中国籍船员换班,日均换班120余人,受检换班船员未发现相关病例。浙江省在对换班下船船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的同时,还对所有抵港船修船舶、远洋渔船、外贸转内贸运输的国际船舶船员开展全员检测,对申报或卫生检疫有异常情况的外轮船员也予以检测。由于处置得当,全程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浙江省沿海港口未发生一起境外疫情输入感染病例。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江省消费市场在全国率先复苏,回暖态势也非常明显。1月至7月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然同比下降了5.8%,但是降幅明显收窄,好于全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网络零售额已经超过了1万亿元,同比增长10.6%。但疫情加深了线下实体零售的困难,从7月限额以上单位零售情况来看,18大类商品中仍有10大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为负增长。
近日,省政府专门印发出台《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把在疫情中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潜能尽量释放出来;另一方面,要把在疫情中催生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尽快培育壮大起来。《实施意见》提出,从消费生态、消费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流通、消费环境等6个方面来促进浙江省消费的扩容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