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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优惠延长2年

  为全面落实江苏促进消费的相关举措,增强汽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江苏省商务厅9月15日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意见。

  意见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汽车、拓展农村汽车消费市场等八个方面展开。提出,继续落实好现行新能源汽车相关优惠政策,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同时要求城市公共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设施,鼓励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现1小时免费停车。

  在老旧汽车领域,意见鼓励各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且购买新能源货车的,给与适当补助。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疫情期间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财政奖补。

  意见还鼓励省内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江苏农村居民购买其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给予价格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加大对个人汽车贷款的支持力度。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毛俊 杨国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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