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金寨9月24日电(韩震震)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互认制度,推动繁简分流标准趋同,定期互通不诚信诉讼当事人名单,统一管辖权案件裁判标准……9月24日,第十二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安徽省金寨县举行,沪苏浙皖四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此次会议主题为“加强一站式建设,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新高地”,沪苏浙皖四地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先后作主题发言并共同签署《框架协议》。
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指标,《框架协议》提出长三角地区法院在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方面共享协作、一体发展的18条具体任务举措。
其中,《框架协议》提出构建区域法院多元解纷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建立长三角地区专业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共享名册;对于跨区域的民商事纠纷,需要联合调解的,探索开展联合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互认制度,对于其他法院诉前调解并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受理法院审查后,对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予以认可。
为深化区域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提出强化繁简分流标准、算法研究工作的区域分工和协同力度,完善现有繁简分流标准、繁简分流系统算法,推动繁简分流标准趋同。探索简单案件审理程序简化的统一性,逐步推进区域内法院简案审理要素、裁判文书制作要素同类化。
在健全区域法院立案服务工作一站式办理机制方面,《框架协议》提出完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力争实现区域内法院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100%。探索制定统一的民事案件立案材料公示清单,推动“一次办结”和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定期互通不诚信诉讼当事人名单信息,建立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建立管辖权案件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制度,统一管辖权案件裁判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管辖。探索建立电子卷宗相互查阅制度,实现长三角地区法院已结案件电子卷宗材料的资源共享。
围绕构建区域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还提出推进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全覆盖,区域内任何一家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受送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依托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委托鉴定系统,在财产保全、委托鉴定等工作上加强协调协作,探索保全、鉴定事项跨区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