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消息,19日起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在内的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并可实现“一网通办”。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据介绍,居民除可通过派出所窗口线下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外,涉及上海市和江苏省的“户籍事项证明”已率先实现“一网通办”,两地居民可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与随申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开具,而涉及浙江省和安徽省的“户籍事项证明”线上申请、办理工作也已进入调试阶段。(记者巨云鹏)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0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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