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三角

首页>新闻频道>聚焦长三角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实施 填补立法空白

  在11月27日闭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获得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填补了江苏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立法空白,对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利、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六章,共82条,主要聚焦市场关切,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一些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介绍,《条例》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全部监管事项、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等内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在线监管。明确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作了必要的限制。针对市场主体反响强烈的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检查问题,规定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专业支撑机制,在相关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还明确,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新闻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给8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打分

  23个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现场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为江苏8个政府部门打分测评,并当场公布。11月2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江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评议。记者了解到,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开展工作评议。

  针对委员们抛出的“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能力还不够强”“政务信息‘孤岛’现象突出”“共享单车押金风险”“物业维修基金被非法挪用”等等问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8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一一做了说明和回应。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测评。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869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