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7日讯(记者 郑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今年以来,浙江省以“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为总体目标,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今年9月底,浙江省困难群众资助参保117万余人,资助参保金额5亿余元;医疗救助601万余人次,救助金额10亿余元。“我省构建三重医疗保障,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为困难群众医疗减负,通过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高质量做好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工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与困难群众携手奔小康的路上,浙江各地积极探索高质量做好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工作,金华市医保精准扶贫工作走在浙江省前列。
“以前买药压力太大,用药断断续续,现在医保让我少花钱,看病不再愁了!”来自武义县松树下村的40岁低保人员马龙(化名),身患先天性血友病,通过注射凝血因子进行治疗,每周医药费用高达1万余元。今年他已花费医药费43万余元,不过,经过金华市医保报销后,他个人仅支付7000余元,自费占比不到2%,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一直以来,不让“病根”变“穷根”是摆在医保部门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奔小康路上的“拦路虎”,除了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还需有效化解大病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在金华,政府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的大病选缴制度,正在发挥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困难人员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可达95%以上。
全市职工大病综合保障水平最高可从70%提高到95%以上,城乡居民从60%提高到90%以上……2018年1月,金华市在全国首创“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即在原有按规定缴纳大病基本保费的基础上,增加参保人自主“选缴”模块,科学设定缴费档次,每份100元,最多可缴纳3份。该制度通过扩大报销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举措,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就医负担。截至目前,已为27万余名大病患者减轻负担31亿余元。
永康市舟山镇溪塘村村民李智平(化名)身患尿毒症,长期进行血透治疗,医疗费累计上百万元。记者在他的历年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表上看到,2018年金华推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法”后,政府财政为他全额资助缴纳3份选缴保费,通过基本医保、大病选缴、医疗救助等保障待遇施行,截至今年10月19日,李智平2020年度医疗费用实际报销率达到97.4%。与此同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的“一站式”结算,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目前,包括金华在内的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就医结算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