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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最新规定 3℃以下机关单位方可开空调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发通知称,针对目前省能源“双控”和“减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绿色发展的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省级各有关单位办公区域在气温达到3℃以下(含3℃)时方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且设置温度不得超过16℃。

  同时,省级各有关单位的餐厅在用餐时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用餐结束后立即关闭,设置温度不超过18℃。

  记者就此事致电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此规定是依据12月11日上午全省能源“双控”和“减煤”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领导具体要求制定的。

  据《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浙江将建立能源“双控”倒逼转型升级体系;在各市平衡基础上,累计腾出用能空间600万吨标准煤以上;完成“十三五”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全省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3.7%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年均增长2.3%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控制在1.31亿吨以内。(天目新闻 记者 徐雪纯)

  (原题为《加强能源“双控”浙江规定气温3℃以下机关单位方可开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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