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各级应对主体及其职责。
《预案》规范了事前预警准备流程,将事故现场按类型分为火灾爆炸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两大类,细化了处置措施,为事故的预警响应和处置应对提供操作指引。《预案》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周雷 编辑/胡超)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