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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1月15日,浙江省举行第六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据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13日,海宁市按照“7+7”健康管理措施主动筛查检测后,报告1例河北省石家庄市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系杭海城际铁路某标段员工,户籍为石家庄市行唐县。当地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对87名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99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对感染者工作及经过的相关场所进行临时性封闭和终末消毒;累计检测人员样本14666份、环境样本12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由于近期国内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增多,浙江省决定对出现快速扩散社区传播态势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对其所在城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为有效防止和阻断疫情跨区域蔓延,浙江省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相关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在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

  浙江省对目前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或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一律核验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立即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于疫情防控较薄弱的农村,浙江省已制定《浙江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以春节返乡、入境、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在农贸市场工作,以及近期参加过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为重点,定期进行抽样核酸监测;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冷链食品或其他物品,以及公共场所环境,定期进行采样检测。针对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人口流动大、管控难度较高等实际情况,加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村(社区)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工作。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等。

  目前,浙江省已先行完成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员、港航监管人员和引航、装卸、搬运、运输等一线工作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压茬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等的紧急接种。因公或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由于在境外面临感染风险,也按预约开展接种工作。紧急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及工作经费、服务费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对个人免费提供。(李娇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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