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政府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区域41个主要城市2020年的PM2.5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5微克,在“十三五”期间下降了31.4%。
“31.4%的降幅,说明长三角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明显,整体达到了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表示,“生态环境问题没有边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加强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发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据了解,早在2014年1月,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就正式启动。“机制成立之后,长三角区域按照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原则,逐步深入推进区域的环境协作治理工作,效果明显。”柏国强说。(记者 王默玲 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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