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盐“简易注销”改革实现“简上再减”
注销是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最后一环,也是企业在退出市场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难题。近日,嘉兴众新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过20天公告期顺利完成企业注销登记,成为浙江海盐首家享受“简易注销”改革所带来的便利性的企业。
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市场主体数量随之增长。然而,部分企业由于运营艰难想要急流勇退时,却发现注销程序复杂、耗时长等问题,陷入了“入市容易退市难”的尴尬局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改革举措。为进一步深化海盐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今年1月1日起,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从3个方面着力于解决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有限、公告时间过长、登记流程中容错率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改革实施前,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无经营异常、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等。改革后,在原简易注销适用企业类型的基础上,增加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只要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条件,并且没有其他不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形,即可申请简易注销,改变了股份公司注销只能通过一般注销渠道申请的现状,提升了该类企业注销便利性。
“本次改革,简易注销时间再次进行了提档升级。”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实施前,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为45天(自然日),与一般注销公告期相同,在一般注销公告由报纸公告改为网上公告后,简易注销的简易性无从体现。改革后,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自然日),公告时长缩短55.56%,大大加快了市场主体退出速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将进一步完善容错机制,增加纠错机会。改革实施前,每家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简易注销条件不符合或材料错误等均会导致简易注销无法继续。改革后,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企业可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可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给予企业更大的容错空间,便于企业及时纠正。
据了解,2020年,海盐县共有283家企业通过简易注销渠道完成注销,占总数的55.27%。改革实施后,预计每年将有300余家企业受益,扩大受益范围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快了部分企业的退市速度,加速了市场资源的盘活。(吴佳琴 蔡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