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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突出源头治理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明确2021年为“源头治理年”,并公布了具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2021年,江苏PM2.5浓度要达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1.3%;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7%,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为确保顺利达标,江苏将从协同减污降碳、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五方面发力,切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持续改善江苏生态环境质量。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杨国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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