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浙江省第19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记者获悉,近5年来,每年浙江确诊的职业病患者600人以下,2020年为485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00余人)。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等。
去年,浙江开展了职业性尘肺病回顾性随访调查活动,摸清了浙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9年底职业性尘肺病的生存和现患病例的病情与保障情况,全省共随访了25226例,存活12171(48.2%),死亡13055(51.8%)。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实行职业病网报以来至2020年,浙江累计报告新发职业病8028例,其中发病数最多的是尘肺病,约占75%。职业性噪声聋呈快速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超过10%,已经成为浙江第二大职业病。浙江尘肺病回顾性随访调查结果显示,从新中国成立至2019年12月,全省共收集到已诊断职业性尘肺病个案数27698例,随访到25226例,大部分病例集中在采矿业,占51.6%;现存活尘肺病患者12171例,以矽肺和煤工尘肺的病例较多,分别占现患病例数的63.2%和22.4%。
浙江工业企业数量多达38万家,从业人数超过1000多万;工业企业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比例大,呈行业聚集性。2020年开展的全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在抽样调查的11万多家工业企业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占93.32%,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1.33%,企业定期检测率为14.9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为27.76%,主要负责人培训率42.03%。总体来说,浙江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企业的主体责任亟待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浙江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的各项指标任务。几个关键指标考核结果显示,2011年至2020年全省接尘工龄小于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占总病例数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均下降9.10%;急、慢性职业中毒发生病例也呈明显下降趋势,年均下降约10%。浙江职业病高发趋势得到抑制,近十年来,全省职业病报告病例数仅略微增长,年均增长率为1.42%;没有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据悉,此次宣传周启动仪式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主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宣传周期间,杭州地铁1号线已开通“职业健康保护”地铁专列,通过生动的形象有趣的解答向公众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同时通过浙江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知识有奖竞答及职业健康素养问卷调查,并在线展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宣传手册和优秀传播作品。 (记者 郑文 通讯员 任少凡 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