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陈谊)浙江省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任意一家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若居民已满16周岁,可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未满16周岁,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
这是省公安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能力,推出的又一项举措。此前,浙江省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已全面实现“全省通办”。据统计,全省每年身份证首次申领人数50余万。为确保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省公安厅此前已完成了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实现了“全省统一人口系统,统一数据库”,为“全省通办”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还统一了“异地采集受理、原籍审核签发、统一制作发放”的业务流程,实现一套标准、无差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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