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小区(自然村)封控管理的通告(第12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8月3日零时起,对主城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封闭小区(自然村)外的所有小区(自然村),实施以下升级封控管理措施:
1、封控管理小区(自然村)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确保有2人以上24小时值守,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户每天限一人凭出入证(由各社区、村组自行制作)和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小区(自然村)采购生活必需品。
3、涉及市政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行业和疫情防控岗位的人员,凭市或区指挥部统一发放的通行凭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小区(自然村)。
4、做好关爱服务,加强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对急难危重等急需特殊医疗服务的群众,做好应急保障服务。
以上通告,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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