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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方案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发展生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就业: 安徽省将进一步梳理压减 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

  为推动降低就业门槛,,衔接做好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政策体系,广泛开展等级认定工作。按规定做好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落实“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服务等工作,可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网络交易活动,不需登记。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用于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2021年培训70万人次以上。将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各地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21年培训不少于1.3万人。

  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

  减负: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内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加强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2021年8月底前,将所有一类、二类、三类企业纳入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内;2021年底前,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在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支持市场化征信机构有序发展,充分运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各市“信易贷”及长三角征信链等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依规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易贷”和信用贷款发放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制定规范城镇水电气行业收费政策举措,开展全省城镇水电气行业收费清理, 2021年底前,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投资: 新增产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地 不低于20%

  为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安徽省将加快“皖事通办”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深度融合,以项目代码为唯一标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整合项目申报材料,推行全程网办,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提高审批质量。推动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科学构建本地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能耗、环保、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体系,规范出让程序。2021年底前,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

  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取消一批非必要或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实现管理的审批事项,及时公布各审批阶段“一张表单”。制定符合“拿地即开工”等基本要件“正面清单”及安全、环保、能耗等刚性要求“负面清单”,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消费: 合规二手车可办迁入手续 适当放宽民宿市场准入

  依法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落实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最新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按照国家部署,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制定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实施规程,评定一批优秀等级旅游民宿。

  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产品,在相关国家标准出台前,支持先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加快新技术产品进入市场,并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跟踪服务,提升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水平。

  民生:推动开具户籍类证明等74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逐步推动全省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在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基础上,将甲、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调整为一级,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按照国家规定,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实现身份证信息、户籍及变动信息、车辆所有权信息、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不动产信息等数据共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推广告知承诺书在线填报办事模式,统一规范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便捷申办,推动遗产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公证证明事项便捷化办理。依法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围绕保障民生,推动开具户籍类证明等74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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