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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共同富裕 浙江将有哪些“动作”?

  浙江在线11月3日讯(见习记者 陈雷)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74元,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收入比1.85,比上年同期缩小0.01,这是今年前三季度,浙江农业农村系统推动共同富裕交出的亮眼成绩。11月3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建设示范区 迈向新征程”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全省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新进展。

  浙江在线记者从会上获悉,到2025年,浙江将在农业农村领域实现三个“万元新增”、三个“持续缩小”和三个“基本翻番”。三个“万元新增”,即农业劳动生产率从人均4.1万元增加到5.5万元以上,农民收入从3.19万元增加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的收入从1.4万元增加到2.4万元以上;三个“持续缩小”,即城乡收入的倍差从1.96缩小到1.9以内,全省农民与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倍差从2.22缩小到1.9以内,全省农民与山区26县农民收入倍差从1.32缩小到1.2以内;三个“基本翻番”,即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村覆盖率由现在的57%增长到100%,村级集体经济的总收入最低收入水平从10万元增加到20万元,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从现在的29.5%增长到50%以上。

  实现共同富裕,增收是重点内容之一。当前,针对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浙江农业农村系统正谋划推进农户“扩中”“提低”。聚焦传统小农户“扩中”,浙江将全面启动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推进农业降本增效,并加快完善农业多种价值实现机制,充分挖掘现代农业促进增收潜力。到2025年,浙江的目标是推动80%的传统小农户家庭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一半达到20万元以上。聚焦低收入农户“提低”,浙江将以低收入农户“我要帮促一件事”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建立低收入农户“幸福清单”制度,加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致力于实现2025年家庭最低人均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目标。

  “前三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9元,同比增长14.6%,比面上增速快3个百分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在会上介绍。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浙江还将目光聚焦在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上,先是谋划推进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此外还将大力支持26县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支持每县建设不少于3平方公里生态产业平台,打造30条高能级农业全产业链,全面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平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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