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对全省集中开工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绝不允许掺水造假。
通知指出,实行清单管理。将强基础、增动能、调结构、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纳入全省集中开工项目清单,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项目单位对申报的集中开工项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履行法人单位职责,负责办理前期手续;各地、省有关单位对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是否到位、开工条件是否具备等;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集中开工项目核查汇总等工作。
坚决杜绝项目重复申报、人为合并申报或拆分申报,绝不允许掺水造假,不得将带有房地产性质的项目列入集中开工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原则上每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全省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具,各相关要素条件基本成熟,并完成必要备案、核准、报批等流程的重大项目开工时,可邀请省领导出席见证。
集中开工仪式要简朴节约,提倡采取视频连线方式举办。
通知还要求扩大项目储备。要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围绕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延链补链强链,广泛整合各类资源,调动龙头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积极性,加快推进项目与资本的无缝对接,加速提升洽谈项目签约率、签约项目落地率、落地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入库率。
要重点围绕“两新一重”、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精心谋划储备一批项目。要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力争将一批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撑经济发展的项目纳入到国家“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