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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解读:破解共性难题 激发要素价值

  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来了!1月2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3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里的公共数据,指的是本省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2021年2月,浙江全面启动数字化改革以来,公共数据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系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制度成果,《条例》聚焦破解部门间信息孤岛、提升数据质量、赋能基层、保障安全等共性难题,推动浙江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截至2021年底,浙江已归集了838.5亿余条公共数据,总量在全国居前。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管好、用好如此庞大,并且还在不断增长的数据资源,《条例》给出了具有全国引领性的浙江解法。

  回应社会热点

  让数据依法有序流动

  如今,数据就像阳光、空气和水,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去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并列。相较于传统生产要素,数据不会因使用而减少,可共享、可复制,总量会不断增加。如何用好这一“新时代的石油”,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从全国来看,刚过去的2021年,有立法人士称之为我国数据立法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均在去年通过并正式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上海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进一步在市域层面,聚焦社会热点关切,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2021年,也是浙江数字化改革的元年。《条例》较其他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条例》更侧重于加强公共数据管理,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保障数字化改革,深化数字浙江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告诉记者。

  尹林记得,几乎每一场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公共数据的定义都是讨论重点。哪些数据应该列入管理范围?例如,供水、供电、供气产生的数据,一定程度上折射着企业发展状况、个人生活情况,是否可以列入公共数据?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中,通信数据对人员查询管理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充分证明,算不算公共数据?最终经过反复讨论,公共数据形成了前述的定义,而通信、铁路等与个人信息关联较紧密的数据,则在应对突发事件条文中进行具体规定,不列入通常的公共数据范围。

  《条例》把公共数据范围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国家机关,纳入了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打下基础。同时,又充分保障了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这为公共数据的依法有序流动奠定了基础。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在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是浙江数字化改革的一大创举。此次,《条例》赋予了其法律地位。浙江数字化改革“152”工作体系,其中的“1”指的就是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该平台是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系统的数据底座。

  2021年,通过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浙江打造了外卖在线平台、“关键小事”智能速办应用平台等一系列重大应用,解决了经济社会中的许多问题。《条例》进一步明确,要通过建设“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共享开放通道、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一体化数据标准体系”,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数据的高效共享。

  《条例》确定了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对此,余杭区“数智治理中心”分管负责人陈浙峰倍感欣喜。过去,大量公共数据主要归集在各省级部门中,基层掌握数据不够完整、准确。如果需要数据,须向省里各部门申请,流程繁琐且要层层审批,短则一周,长则一月,“《条例》的出台,为基层探索数据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如今,“数智治理中心”通过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汇聚了省、市两级各部门的183类2000多万条回流数据,以及余杭区5.8万余个视频及5G物联网传感器的实时数据。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基层治理风险预判打下了基础。陈浙峰介绍,其中的矛盾纠纷智能预警处置应用,就打通了12345信访热线等10多个业务信息系统,跨层级归集了省市区三级的数据。在此基础上,该应用搭建了四种类型的数据分析模型,能通过抓取关键词、提示异常数据等,分别预警基层治理的重点事件、人员、行业、区域,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实现了从凭经验治理向靠数智治理的转变。

  丰富的公共数据,使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金华市教育部门利用回流到本市的户籍、婚姻等数据,打造“入学通”应用,将回流数据与教育系统的学区分布、计划招生数据进行算法整合,有效预测未来3年主要公办小学的入学情况,为家长规划子女入学提供参考。

  “过去市、县‘点单’要数据,现在省里主动‘端菜’给数据。”省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说,《条例》还规定了数据回流共享机制,省级公共数据平台将把一些基层需求大的高频数据,经分类后批量化、分地域回流各市。

  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实现“两个效益”同频共振

  虽然身处传统养殖业,但省人大代表、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明曙是数据的顶级“发烧友”。过去几年,他一直努力唤醒“沉睡”的生产数据,让传统的工厂变得更“聪明”。随着《条例》的审议通过,许明曙一个更大的心愿有望实现——借助海量公共数据的开放来开发应用,助力生猪养殖产业。

  许明曙认为,如果能将各地生猪养殖的存栏量、出栏量、饲料价格、流通交易价格等数据进行归集,建立起动态数据库,就能提前预判行情,指导生产以及交易,能有效避免生产盲目性。“过去,由于缺乏指导性的法律法规,这些数据都散落在政府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不充分、利用率不高。”在许明曙看来,《条例》实施后,明确数据开放的原则、范围、获取方式等,将会让公共数据使用更加规范,最终对经济社会产生正向作用。

  事实上,改变已经发生。从2020年开始,省大数据局联合多部门举行了两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开发相关应用,助力数字产业化,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融合发展。两年来,一大批创业创新者从公共数据中挖掘出“宝藏”,催生出应用,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江山是传统农业大县,但每到农忙时,农户却常为找不到农机而烦恼,农机手也因不清楚“客户”在哪里而“没活干”。为了解决供需信息不对称难题,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发了“滴滴农机”应用,将登记在册的1400余台各类大中型农机和1100余名在册农机手等信息进行汇总公布,农户在APP上发布需求后,农机手即可在线“抢单”,就和打车一样方便。

  “我们在设计‘滴滴农机’APP系统时,认为一些公共数据信息是农户迫切需要的,对农业发展也是有利的,应当被公开和使用。”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发展中心主任邱江来说,事实证明,大数据的确带来了大改变,去年,“滴滴农机”上线以来已成交700多条订单,农机作业面积达到6800多亩。在得知《条例》审议通过后,邱江来倍感高兴,“这为我们更好利用公共数据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不仅产生了经济效益,还带来社会效益。针对当前互联网众筹帮扶平台良莠不齐,受助者信息不透明的问题,瑞安市基于授信开放的个人信用信息、公积金信息等10多项公共数据建模,推出了“爱心帮扶宝”应用。该应用能精准识别申请大病捐助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资产情况,做出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评估,最终制订众筹金额和措施。这项应用体现了政务公共数据来之于公众、回归于公众、应用于公众的理念。

  随着《条例》的审议通过,公共数据的收集和归集、共享、开放和利用将有章可循,让公共数据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同频共振。  (记者 施力维 蒋欣如 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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