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4日讯(记者 祝梅 通讯员 董云海 唐豪)乡村振兴要一级一级抓落实。日前,浙江率先出台《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下称《责任清单》),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三条跑道,为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构建了一套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关键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责任清单》根据市县乡村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分工和重心差异,量身定制了一套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履职清单。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谋划,从工作落实到各项要素保障,在新的责任体系下,各级书记面对的是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高要求。
《责任清单》把强化“三农”统筹协调放在重要位置,强调各级书记要落实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比如,在五级书记中,县(市、区)委书记承担着“一线总指挥”的重任,更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责任清单》提出,县(市、区)委书记要发挥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一线指挥部”作用,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
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责任清单》也非常接地气。“走遍”成了各级第一责任人的关键词,比如设区市市委书记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带头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街道)或行政村,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县(市、区)委书记每年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调研时间用于农村工作,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村(社区)。
《责任清单》中首次提出,要组织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而述职评议内容的质量,就取决于各级书记有没有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开展乡村振兴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基层实际创新破题。
同时,《责任清单》突出浙江特色,在强调落实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等底线任务的同时,把落实农民农村“扩中”“提低”改革措施,深化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浙江乡村大脑”以及其他涉农数字化应用建设、贯通、运用等相关工作纳入责任清单。
“以《责任清单》为抓手,浙江将加速推动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等行动。”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责任清单将试行一年,根据实践效果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