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挂牌成立——
全国农信社改革“第一单”为何花落浙江
浙江在线4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吉文磊 记者 朱承)4月18日,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标志着此轮全国农信社改革的“第一单”正式落地浙江。这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浙江对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的先行探路。至此,中国金融改革史上又添上了新的浙江印记。
拥有70年历史的浙江农信社一直是浙江“支农支小”的主力军。截至2021年底,全系统拥有4100多个营业网点和2万多个村级金融服务点,服务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行政村,承担了浙江二分之一的农户贷款和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贷款。
“此次改革,是浙江深化农信社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浙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全方位普惠金融工作的最新成果。”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如何拿下“第一单”
农村信用社一直是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2003年,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下称“省级联社”)应运而生。《方案》明确,省级联社承担对辖内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同时,县级农信社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自此,“小法人+大平台”成为全国各地农信社运行的新模式。
新模式一改农信社此前“小、散、弱”特征。存款规模从2004年省级联社成立之初的2732亿元,到2022年3月末的33809亿元,位居全国25家省级农信系统前列。此外,浙江农信的资产质量也十分“亮眼”——截至2021年底,浙江农信系统不良贷款率为0.81%,为25家省级联社最低。
此次改革也有内在迫切性。近年来,由于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成本递增以及风险防控压力攀升,浙江农信想要“更上一层楼”,就要抓住全国农信社改革的机遇,实现补短板、强弱项。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浙江农信发展相对稳健,历史包袱小。相较于其他省份,浙江上报的改革方案坚持农信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不变,操作性更强、阻力更小,这也是浙江改革方案率先通过的重要原因。
改革将带来哪些突破
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连续第21年和第37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在我省,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普遍较大。同时,作为数字经济大省,浙江金融数字化的普及和推广进度较快,信贷、保险、理财等数字金融产品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金融机构要想施展拳脚,必须在资产性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服务领域持续突破。
有业内人士表示,县级农信社和农商行普遍缺人、缺钱、缺物,自身实力不强,“单枪匹马”开展相关业务并不现实,想激活数额庞大的账上存贷款余额,必须依靠省级联社的支持。
这也是此次浙江农信联社改革的重点方向——强化功能服务,为“小法人”行社赋能。依托新身份,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有望获得相关资质牌照并成立理财子公司和科技子公司,从而为县级农商行和农信社提供更多的金融和科技支持。
据了解,金融科技服务研发部门将以相对市场化的子公司方式运作,在此前已研发推广的“政务金融云”“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商户金融云”等金融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持续创新。
“通过公司化运作,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科技研发和需求对接将更有效率,有利于加快整个银行系统的数字化转型。我们甚至可以向同行业机构提供专业金融科技服务。”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相关负责人说。
先行探路的守与变
准确把握好“大平台”和“小法人”之间的关系是此次改革方案强调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金融事业事关国家安全,在方向把握、风险管控、队伍建设等方面,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监管角色不会缺位。另一方面,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会充分尊重成员行社,鼓励其发挥机制灵活、决策链短、地缘人缘关系紧密等优势,让成员行社在普惠金融领域发挥更多作用。
这也是近些年来浙江农信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原因。一位银行业研究人士告诉记者,平衡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与地方行社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管理过严,会影响“小法人”的自主经营权;管理过松,则会导致金融风险。“在不干预‘小法人’具体业务的同时,把握好大方向,并突出省级法人‘大平台’的服务角色,这是此轮浙江农信社改革值得借鉴的经验。”他说。
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服务好“三农”和小微企业,始终是浙江农信不变的使命,“我们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以解决成员行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抓手,助推浙江金融服务均等化,为每个家庭和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足额、便捷、便宜的全方位成体系普惠金融服务,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