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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5月26日,江苏省对外发布了2021年全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相关情况,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开始实施。

  去年,江苏省在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上成果显著。相关部门强化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源头治理,共评估出洗钱高风险业务及产品143项,76万客户因身份存疑或风险较高被拒绝准入。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累计预警异常交易约236万份,较2020年提高19.03个百分点。此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深化与部门合作联动,协助司法机关破获相关洗钱案件71起,涉案金额300余亿元。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上游犯罪案件3505件,全省法院宣判相关案件45起。

  为进一步筑牢江苏省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网,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立足江苏实际,江苏省日前出台了《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包括省监委、省国安厅、南京海关、省税务局在内的11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重点对地下钱庄、集资诈骗、虚开骗税、走私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亮剑”。《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依法依规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字共享,还要积极探索建立“以案倒查”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让赃款“藏不住、转不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杨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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