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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苏皖两省三市协同立法保护长江江豚

  长江江豚因为可爱的外形,也被叫做“微笑天使”,它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哺乳动物,堪称“水中大熊猫”。为了更好地守护这个长江特有的古老物种,8月18日,南京市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 决定(草案)》。而这次立法,这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打破地方管理局限 建立协同保护机制】

  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加大,长江江豚正在成为多个城市的“常住民”。想要维持江豚种群的活力,协同保护是必要的有力手段。为了打破地方管理局限,与此同时,江苏镇江市、安徽马鞍山市也同步提请了《决定(草案)》至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表示:“考虑到长江大保护的流域性、长江江豚的流动性等实际情况,必须长江的上游和下游城市共同作为,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构建多层次、多维度、跨行政区域的保护体系,实现对长江江豚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保护。”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娄正前表示:“我们进行了三次集中的修改论证,同时我们一起开展江豚保护的实地调研,在共同制定核心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也凸显了各自的特色性,结合我们镇江的一些实际情况,在加强联动执法、突出科技支撑、统筹社会参与、弘扬长江文化、加大保障措施等方面都做了一些专门性的规定。”

【工程建设引入“豚评”制 不利项目“绕道走”】

  为了“礼让”江豚,南京曾在修建锦文路过江通道时,把原设计方案中的三塔悬索桥改为双塔悬索桥,并且取消在江豚保护区水域内修建桥塔和桥墩的决定,这种保护理念也延续到了本次《决定(草案)》中。对长江江豚及其生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将引入"豚评"机制,落实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等保护措施。

  钟连勇:“立法当中要兼顾长江综合黄金水道的作用以及江豚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说我们船舶通行的速度、船运垃圾等等,我们都做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还有我们长江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你要充分考虑到我们江豚生存环境的一些需求,要听取有关方面的专家意见进行一些评估,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一个‘豚评’新概念。”

  江苏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人大代表、民进江苏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朝晖表示:“过去这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好多都是停留在科学研究或者一些志愿活动,包括可能长江沿岸的相关部门做一些具体处理,但是应当来讲,这种立法的支撑保护可持续性可能还是不够,必须要把一个重要物种的保护能够上升到立法层次上,有利于我们整个物种保护将来是有法可依。”

【保护落在细处 不得使用无人机等干扰江豚】

  本次立法过程中,不仅有各界专家出谋划策,还有一批摄影爱好者、志愿者以及渔民,作为“江豚观察员”为立法提供细节参考。《决定(草案)》也积极采纳相关建议,例如,不得随意丢弃或者倾倒垃圾;除科学研究、救灾救助或其他社会公益需要外,不得使用无人机、遥控船或者其他方式干扰长江江豚的日常活动等。

  李朝晖:“实际上是强调了科学立法,这个立法更多地是考虑到这个法律,能够贯彻落实下去,能够行之有效,所以是充分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来实施长江江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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