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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推动高质量发展 安徽基层司法所将迎大变化

  2022年“启动年”、2023年“提升年”、2024年“深化年”。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以巩固提高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法治保障。

  始终把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抓,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来谋划。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结果导向,突出强基固本,力求找准推动安徽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向,有效发挥好司法所法治建设推动有力、公法服务惠民暖心、重点人群在管在控等职能作用。

  在业务建设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6项具体任务,分别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其中,对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动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接续打造安徽省调解工作升级版。坚持“矛盾不上交”鲜明导向,精准摸排风险隐患,精细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就地化解。

  在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中,《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持续深化司法所“一所六站点”建设(即在司法所设立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工作站、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受理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和立法民意采集点),逐步实现“站所合一”,并探索建立司法所代收行政复议申请等便民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使基层群众能够及时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对于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韩震震、周勇、彭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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