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三角

首页>新闻频道>聚焦长三角

浙江: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省域全覆盖

  21日,记者从浙江省医保局获悉,浙江省已实现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群和定点医疗机构省域全覆盖。五种门诊慢特病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我们医院10%的患者来自外省,以前患者需要垫付现金再回当地报销,费时费力。现在,他们看完病刷完卡就可以回家了,剩下的就是医院和各地医保部门进行结算。”浙江省肿瘤医院医保物价部主任吴风琴告诉记者,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就是医保哪些能报,按就医地的规定;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长期以来,资格互认难、病种识别难、待遇结算难,成为跨省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堵点。浙江省在去年开通省本级、嘉善两地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基础上,与外省开展点对点联调测试,全省11个市分两批次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审核。

  目前,浙江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02家,外省参保人员在这些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浙江省参保人员在外省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相关治疗费用也可以直接结算,无须再垫付资金回参保地报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查询各省门诊慢特病开通统筹区和联网医疗机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一定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浙江省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浙里办”APP、浙江政务网等线上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病种备案,也可前往各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线下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据了解,浙江省目前已为外省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1662人次,结算医疗费用91.45万元;浙江省参保人员在外省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医疗机构结算21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1.55万元。下一步,浙江省将在做好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监测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联网医疗机构数量和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浙江在线记者 郑文)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268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