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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提高农村房屋抗震性能 已建成的“大头房”应尽早采取加固措施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农村房屋抗震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出炉,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将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整体提升房屋品质和安全性能。

  综合结合近年来安徽农村建筑在建筑材料、建房成本、抗震能力逐步改善和提高的现状,需要对抗震设防目标进行调整和提升。

  按本规程进行抗震设计的农村房屋,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经维修可继续使用;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简单维修加固可继续使用;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农村房屋的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房屋体型一般应简单、规整,平面和立面应避免较大的局部突出或凹进。不宜采用土坯墙、夯土墙作为房屋的承重墙;不得采用空斗墙作为房屋的承重墙。特别是在悬挑梁上砌筑承重墙,在农村俗称“大头房”,地震时极易发生倒塌,应避免采用。对于已建成的“大头房”,也应尽早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安全。

  楼、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当采用预制装配式楼、屋盖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加强结构构件的连接,保证结构的整体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农村房屋必须设置基础,基础宽度、埋深应按当地经验确定,且埋深不得小于500mm。开间不宜大于6m,单面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6m。严寒和寒冷地区村庄居住建筑室内净高不宜大于3m。

  房间功能布局应合理、紧凑、互不干扰,并应方便生活起居与节能。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宜布置在南侧或内墙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宜布置在北侧或外墙侧。夏热冬暖地区村庄居住建筑的卧室宜设在通风好、不潮湿的房间。 (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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