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先裁决后调解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确定了首批7个市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先裁决后调解试点,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实践中,一旦下达侵权事实成立的行政裁决决定,被请求人面临的是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侵权行为,还可能需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的严厉后果。试点工作创新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方式,在下达侵权事实成立的行政裁决决定后,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就达成专利权许可等事宜进行行政调解,以专利权许可的达到实现停止侵权行为的目的,达成和解、促进合作、创新共享、实现共赢。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明确了工作目的、具体事项、调解原则、成果形式、违约责任、具体要求,增强了调解的基础和精度,保证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强制效力,解决了一般情形下调解协议效力不足问题,有效缓和当事人“剑拔弩张”关系,是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又一有利举措。(记者 叶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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