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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共同富裕试点,试出了什么?

  三批,93个试点。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来,浙江通过共同富裕试点实践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富裕新路径。

  共富试点试什么?怎么试?试出了什么成果?5月29日至30日,八八战略“点”亮共同富裕实践路——全省共同富裕试点推进会在温州召开,这是浙江首次专门围绕共同富裕试点工作召开推进会。

  此次推进会上,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逐渐清晰。

  共同富裕试点是一种创新性探索,不是政策洼地,而是改革高地

  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没有经验可以参照,在“试点中试点”成为必由之路。同年7月,首批涉及缩小地区差距等6大领域的28个共同富裕试点应运而生。去年底,省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例会时强调,接续推进一批特色性试点。

  “试点”模式,并不新鲜,先在局部进行探索,待取得经验之后再把试点做法推广,是我国改革发展的特殊方式。

  但共同富裕涉及领域广泛,颗粒度小,不同领域的试点没有相对统一的量化目标,而且很多类型的试点没有先例可循。

  “共同富裕试点不是政策的洼地,而是改革的高地。”省委社建委评估督导处负责人表示,诸多特点导致共同富裕试点探索更具自主性、创新性、独特性,更需要试点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

  事实证明,这一“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成效不错。

  温州鹿城区的“现代慈善体制机制创新助推共同富裕”,累计发动慈善力量40余万人、惠及困难群众20余万人次,带动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5%;宁波北仑区的产城人融合型未来社区,实现产业工人家庭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比例提升至93.8%,位居全省前列……

  一些试点成果甚至形成了全国影响力。比如杭州富阳区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试点,创新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多次获国家领导批示;丽水松阳汇聚资源助力传统村落文化活化利用试点,创新开展“拯救老屋行动”,被写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共同富裕是项系统性工程,试点工作更应横向联动、纵向贯通

  推进会设立了一个特殊环节,第三批试点单位代表与省级指导联系部门代表进行签约。现场,省发展改革委和舟山市嵊泗县、省经信厅和温州市、省人力社保厅和台州市玉环市、省农业农村厅和衢州市、省市场监管局和丽水市等完成签约。据了解,第三批试点均有对应的指导部门。

  省委社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和前两批试点自下而上申报不同,第三批试点创新优化实行自上而下的“揭榜挂帅”——“出题人”是省级职能部门,汇总后的试点事项最终由省委社建委确定,地方认领,形成结对,以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

  省医保中心副主任方轶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加快创建共富型医保公共服务新模式。其中就包括不断补齐山区海岛县和边远、欠发达地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短板,助推发展成果区域均衡共享。

  “省里出题,地方破题,谁有能力谁就是试点。”方轶介绍,台州成为第三批试点,探索的正是医疗保障服务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创新。

  省级职能部门不光是来“提要求”的,还带着“解题资源”。29日晚的交流沙龙上,新晋试点建德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他们的试点课题是创新乡村人才精准培育模式试点,探索乡村“扩中”“提低”建德路径,可农村的一些数据指标是缺失的,给“扩中”“提低”人群精准画像有难度。作为指导联系单位的省人力社保厅当即给了回复,可以共享部分数据,帮助他们建档画像。

  这一改变与共同富裕的内涵一脉相承。共同富裕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试点作为“先行者”,涉及的工作都是各领域的前沿,有省级职能部门指导更能事半功倍。

  自此,共同富裕试点工作也形成了省委社建委与省级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省级职能部门与地方纵向贯通的体制机制。

  试点的终点是形成可推广的模式,既要积极探索,也要积累沉淀

  试点以探索共同富裕实践为起点,终点又在哪里?

  “试点最好的效果是能实现全域转化,为面上改革做出有益探索。”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潘毅刚表示,试点推向全国,要形成具有普适性的体制机制。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总结提炼了浙江的十条典型经验。细看这些经验:亩均论英雄、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两进两回”行动、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来开始探索的很少,大部分是浙江成熟度非常高的典型经验。

  “浙江经济社会水平本来就全国领先,各试点先行先试的一些经验很难快速在全国推广,因此试点探索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是对过去的‘浙江经验’进行补充。”潘毅刚说。

  他举例,出自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在全国推广,不单单因为在枫桥的种种实践,而是浙江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基层矛盾不上交”的体制机制。

  在前两批试点中,有14个试点探索了不同类型乡村强村富民发展的不同路径,为“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模式”打下了基础、提供了支撑;嘉兴市长护险试点则为“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模式”先行探索实践路径。

  试点探索需要向前冲,但同样需要沉淀下来,将探索实践与过往经验相结合,形成普适性更强、更容易推广的体制机制。

  省委社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当下,浙江已经厘清了从试点到最佳实践再到创新模式的逻辑关系,并将此明确为试点成果转化的实现路径。” (记者 王世琪 郑亚丽 谢甜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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